辽宁材料实验室钢铁再生技术研究所实验区改造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3561

  项目名称:辽宁材料实验室钢铁再生技术研究所实验区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1,300.00元

  最高限价:1,451,300.00元

  采购需求:实验区装修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3日21时00分至 2025年02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0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渠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材料实验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280号

  联系方式:024-25600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联系方式:024-22516760

  邮箱地址: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 户 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331 3101 0200 0000 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岩 、张薷心

  电 话: 024-22516760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2000757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