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ZX-ZAZ-202502
项目名称: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堤顶路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修建堤顶道路589.025千米,本次主要对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堤顶路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抽样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堤顶路工程涉及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工程实体等质量检测、试验工作。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检测费用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150000元时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国内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2)供应商具备省级及以上CMA计量认证,且计量认证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须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通知代理机构,如因未及时通知代理机构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的由供应商承担后果。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6月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024-621811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
联系方式:024-22514350
邮箱地址: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1 3101 0200 0000 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元
电 话:024-2251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