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部分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分析及减排对策研究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75014

    项目名称:辽宁省部分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分析及减排对策研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辽宁省部分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分析及减排对策研究(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日00时00分至 2023年12月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络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或线上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渠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2

    联系方式:024-62780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联系方式:024-22516760

    邮箱地址: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1 3101 0200 0000 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岩、张薷心、蒋娜

    电 话:024-22516760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2000757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