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3-00049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沈北新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完成(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7日00时00分至2024年2月3日00时0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网络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六、开启

时间:2024年2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具体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渠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联系方式:024-88312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联系方式:024-22516760

邮箱地址: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033131010200000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024-22516760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2000757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