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5-00165
项目名称:2024年皇姑区“扮靓沈阳”重点区域补绿、增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1包:人民币2,399,100.46元
02包:人民币1,000,150.56元
最高限价:
01包:人民币2,368,271.68元
02包:人民币978,741.95元
采购需求:
01包:对柳江街、青城山路、莲花山路、怒江北街、罗湖街等15处街路进行增绿补绿;对药山路裸露地面进行补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02包:对鸭绿江巷、金山南路、铁山路6巷、铜山路等40条街路补植树木;对昆山路、崇山路、步云山绿地及街路进行绿篱补植;对皇姑屯绿地、百鸟公园等15处街路进行增绿补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180天。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17时00分至2025年01月18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渠道:辽宁政府采购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024-86847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邮箱地址:liaoningyongcheng@163.com
联系方式:024-22514350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131010200000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玮 、张欣宇、张薷心、徐淳
电 话: 024-2251435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5-00165
项目名称:2024年皇姑区“扮靓沈阳”重点区域补绿、增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01包:人民币2,399,100.46元
02包:人民币1,000,150.56元
最高限价:
01包:人民币2,368,271.68元
02包:人民币978,741.95元
采购需求:
01包:对柳江街、青城山路、莲花山路、怒江北街、罗湖街等15处街路进行增绿补绿;对药山路裸露地面进行补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02包:对鸭绿江巷、金山南路、铁山路6巷、铜山路等40条街路补植树木;对昆山路、崇山路、步云山绿地及街路进行绿篱补植;对皇姑屯绿地、百鸟公园等15处街路进行增绿补绿。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180天。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0日17时00分至2025年01月18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渠道:辽宁政府采购网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联系方式:024-86847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邮箱地址:liaoningyongcheng@163.com
联系方式:024-22514350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131010200000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玮 、张欣宇、张薷心、徐淳
电 话: 024-2251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