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108中学维修改造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2-00077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108中学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73538.81

  最高限价(元):2073538.81

  采购需求:对108中学消防设施、生活用水、食堂、教学楼门窗、地面等进行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27日1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 2025年07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渠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文件下载、投标报名、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等事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教育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柳州街6号

  联系方式:024-23998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301室

  联系方式:024-22514350

  邮箱地址: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131010200000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娜

  电 话:024-22514350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2000757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