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材料实验室纪念浮雕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5-1

  项目名称:辽宁材料实验室纪念浮雕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元

  最高限价:550000.00元

  采购需求:辽宁材料实验室纪念浮雕工程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电子邮件获取

  方式: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在上述期间内,将报名信息发送至: liaoningyongcheng@163.com。

  信息应包括:(1)供应商单位名称、(2)联系人、(3)电话、(4)所报项目名称、(5)所报项目编号、(6)开具发票所需信息(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7)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8)营业执照复印件、(9)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报名信息除电汇截图、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可为附件,其他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材料实验室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280号

  联系方式:024-25600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

  联系方式:024-22516760

  邮箱地址: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 户 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0331 3101 0200 0000 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薷心、刘岩

  电 话: 024-22516760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2000757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