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辽宁省非遗宣传片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5-25

项目名称:制作辽宁省非遗宣传片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万元

最高限价:16万元

采购需求:1、制作辽宁省“非遗贺新春”活动宣传片1部(时长:5-6分钟)。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宣传片内容策划、创意策划分镜头、实景拍摄、后期剪辑、AE包装、数码合成等。3、以上制作要求符合央视、省级电视台、网络等多平台广告投放要求。4、制作本项目导演需承担过国家级、省级和央视纪录片或宣传片项目,拍摄过省会城市的非遗宣传片。5、宣传片要以“非遗贺新春”为主题非遗项目标志性画面,对非遗传承人进行拍摄,通过不同视角展现辽宁省非遗传承的发展现状和传承场景,要展示传承人充满活力的精神面貌。6、成片要求: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高清画质;含高清航拍、动画特效、数码合成、实景拍摄。所有画面须采用各市当地的实景拍摄或省文旅厅提供素材,一律不准使用外地素材。7、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宣传片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3室)

方式: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件获取:将相关信息发送至:liaoningyongcheng@163.com。信息包括:(1)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名称(包组编号);(2)供应商单位名称;(3)联系人及电话;(4)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行账号;(5)统一信用代码;【以上内容在邮件正文以文字形式填写即可】(6)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汇款账户信息: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331 3101 0200 0000 669】;(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8)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9)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采购文件领取成功以收到供应商采购文件工本费(或电汇凭证)为准,未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通过指定电子邮箱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领取无效。

价格:500元(售后不退,仅接受公对公转账或现金支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024-24865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3楼303

联系方式:024-22516760

邮箱地址:liaoningyongcheng@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天合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331 3101 0200 0000 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玮、吕宛蔓

电 话:024-22516760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20007572号-1